“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当我们许多人从小就哼唱这首童谣的时候,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下不断传承。城关小学二0四中队的队员张可馨就是这一美德的传承者和践行者。
9月22日中午,张可馨同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地上有一部手机,手机壳里面还有两张一百的人民币。当她拿到手机的时候,她想到失主一定很着急,一定要想办法将手机还给她。她就在原处等候,过了一会儿,手机铃声响起,失主的朋友打来电话,张可馨同学告知其朋友丢失手机,与其核对了手机细节后,确认了失主身份,顺利地把手机还给了失主。
失主吴阿姨非常感动,特地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学校,希望能在公开场合给予表扬,弘扬正能量。张可馨同学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我校少先队员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尚,展现了良好的社会公德,她也是所有少先队员学习的榜样。队员们表示,要学习雷锋精神,弘扬文明美德,养成良好品德,把助人为乐深深植根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中。